各院系、各有关成人教育学生:
根据华师[2009]102、华师[2009]103号文精神,我校自2009年10月份起,全面启用新版校园一卡通,不再使用原饭堂饭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原饭卡余额
原饭卡系统在2009年10月起将不再使用,因此请同学们尽量在10月1日前将余额用完(在饭堂就餐或在饭堂小卖部购物皆可)。
如尚有余额的,将以院系为单位,安排统一的时间,交我校后勤管理处办理退款业务。有关退款的时间、手续,待后勤处商定后再另行通知。
二、 校园卡办理
按文件规定,成人教育函授、业余学生可办理临时校园卡。
所属院系负责统一整理办卡学生的名单,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网络中心一卡通管理办公室(在石牌校区网络中心一楼)审批办理。
有关办卡申请的格式可参照本文附件。
三、 工本费、充值、搭伙费及有效期
办理临时卡每卡收取工本费30元。
现金充值在一卡通服务大厅(华师建设银行旁)进行,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4:30~16:00。
临时卡持卡人在校内用餐消费需收取25%的搭伙费,该费用在卡片充值时扣除。(因为国家对普高全日制学生的伙食补贴是直接用在饭堂伙食中的,所以其他不能享受此项补贴的人员,均需支付搭伙费)
临时卡有效期均预设为学制结束时间,有效期满时功能终止。如需延期,请在有效期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四、 其它业务
1.卡挂失
校园卡丢失,可以直接在圈存机上进行挂失,也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到一卡通服务大厅办理。
2.卡解挂
已挂失的校园卡如又找回,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一卡通服务大厅办理解挂;无证解挂或已补办过新卡再要求解挂将不予受理。
3.卡补办
如果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先进行卡片挂失,挂失成功后,凭本人有效证件申请补办,同时按标准交纳校园卡补办工本费,原卡内余额转入新卡。
4.卡注销
卡用户持本人办卡有效证件可办理卡注销。无证卡注销、代办卡注销不予受理。结算卡内余额须待卡注销后持本人有效证件办理。
注:请学生在有效期内办理延期或注销,否则,有效期满15天后卡片自动注销,卡内余额不结算。
五、 警示性条款
(一)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一经发现,网络中心一卡通管理办公室有权予以没收或注销。
(二)拾获他人校园卡应及时与一卡通服务大厅联系;如不上交,反而恶意用卡,造成卡户经济损失或引发身份管理问题,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严禁涂画、分拆、损毁一卡通校园卡;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一卡通校园卡。此类行径一经查实,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由学校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继续教育学院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