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学院关于在校生办理2015年4月自学考试(统考)
有关报考事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的通知》(附件2)和《关于公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4〕44号)文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放学院在校学生,因要参加开放学院相关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委考课程考试和使用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统考课程必须在学院报考。
如在校学生2015年4月统考课程报考及2015年4月后的统考课程报考,有一次不在学院报考,会产生以下后果:
1、学生将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委考课程考试,因为学院将不能上传考生的委考课程考试成绩(省自学考试系统有限制,考生的委考课程成绩不能上传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特别说明:已上传的委考课程成绩除外,已上传的委考课程成绩指考生已能在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合格成绩,2015年1月份学院组织的委考课程考试成绩还未上传。
2、学生将不能使用未上传的课程学习过程考核成绩(省自学考试系统有限制,考生的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不能上报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特别说明:已上传的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除外,学院本学期之前已上完课的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已全部上传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学院本学期开课的课程和即将开课的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还未上传(省自学考试系统有规定,学院如需上传考生的某门课程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必须在考生取得该门课程学习过程成绩后的某次自学考试结束后且自学考试计划有开考该门课程的情况下才能上传成绩)。
如学生不用再参加学院相关专业的委考课程考试和不使用未上传的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学生可自行上5184网站或者按照广州市招考办规定的报考方法进行报考。
(特别提醒,一个准考证只能在同一网址或者同一个报名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否则,报考数据将会相冲突,导致漏报、错报或者报考数据不成功)。
鉴于以上情况,参照省2015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现将我院在校生(2013级、2014级)2015年4月份的统考课程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上网报考课程有关事项
1.从2015年4月自学考试开始,我院在校生通过http://www.qidaedu.com/login.jsp(奇大教育)网站进行报考。具体报考课程流程见附件“华师开放学院学生报考使用手册”。
2、学生上网报考课程时间:2015年1月8日—1月14日。
3、学生上网查询报考课程审核结果时间:2015年1月19日
在校生于1月19日上网查询本人所报考的课程是否已审核,如未审核或者需更改已审核的报考课程,请于1月20日下午5点前与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二、辅导员上网审核报考课程
.1、在校生在报考课程后,由辅导员进行报考课程的审核,具体审核流程见“教学点老师登录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
2、辅导员审核报考课程时间:2015年1月15日—18日
三、辅导员上报报考课程数据时间:2015年1月21日
辅导员审核报考数据后,辅导员(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于1月21日将报考数据导出,上报给教学部曾老师,辅导员(南海校区)于1月21日上报给综合办的谢老师,最后由曾老师汇总开放学院数据报校自考办。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在校专科生不能在学院报考本科课程,但学生可用社会考生的身份办理新的准考证,以社会考生的身份进行报考,在所有课程通过后,视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见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组织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招考办网上有此文件)。
2、在校本科生专、本科课程均可报考(专科段在我院就读的),用专科准考证报考则需另交报考费,每科次37元,报考费由辅导员收齐后交给学院财务室,如用本科准考证报考专科课程,则不收报考费(学生毕业结算报考费时以在读的准考证统计报考科数)。
3、在校本科生(专科段不在我院就读的),不能用其本科准考证在学院报考专科课程,学生如需报考其专科课程,视其专科所就读的性质(开放学院,独立办班、社会考生)选择报考方式。开放学院、独立办班的学生可咨询其主考学校后选择报考方式,社会考生可按照广州市招考办规定的报考方法进行报考。
4、辅导员须按照教学部的时间安排,准时完成各项报考工作,确保2015年4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开放学院教学部
二0一五年一月六日
附件2《关于调整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