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学生: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学生学习奖励和学生干部工作优秀奖评选暂行办法》(见《学生手册》2014年修订版第41—43页)规定,我院将在4月14日—21日开展2013级学生第二学年学习评优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学习一等奖; 2、学习二等奖; 3、班级、团支部干部工作优秀奖。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国家大事,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 3.符合上述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分别评为“学习一等奖”、“学习二等奖”、“学习干部工作优秀奖”,由学院颁发奖状和奖金。 4、本次评优以2014年10月份和2015年1月份开考科目(含委考、校考)为依据进行评选,开考成绩通过7科以上(含7科)者可评为学习一等奖(获奖名额占该班人数3%);开考成绩通过6科(含6科)以上者可评为学习二等奖(获奖名额占该班人数3%)。 5、第二学年开考成绩通过7科(含7科)以上而未获学习一等奖者,评为学习二等奖,不计入评奖比例;通过6科(含6科)以上而未获学习二等奖者,只颁奖状。 6、担任团支委、班委的学生干部,本学年热心社会工作,积极肯干,以身作则,工作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可评为学生干部工作优秀奖,获奖名额占参评干部的15%。 三、评选程序: 1、学习一、二等奖:先由辅导员根据学生考试成绩排序,把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含成绩)公布,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辅导员处领取《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学生奖励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填写好后于4月5日前交回辅导员处,汇总后报学生部。 2、学生干部工作优秀奖:在辅导员组织下,以班级为单位以投票的方式推荐候选名单,汇总后报学生部。 3、学生部组织辅导员组成评审小组,对获奖名单进行评审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4、获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开放学院”、“学生部”栏目上进行公示。 5、获奖者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表彰材料载入学生本人学业档案。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学生部 二O 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