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学院关于离校生(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办理
2015年10月自学考试(统考)有关报考事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的通知》(附件2)和《关于公布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14〕44号)文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放学院离校三年内的学生,如仍需参加开放学院相关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委考课程考试(已上传的委考课程成绩除外,已上传的委考课程成绩指考生已能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的合格成绩)和使用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已上传的学习过程性考核成绩除外,我院2011级、2012级离校生的学习过程性考核合格成绩已全部上传到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数据库),统考课程必须回学院报考,如已不需要参加相关专业的委考课程考试,统考课程可选择回学院报考,或通过5184网站报考,或按照各地市考办规定的办法报考。但考生只能选择唯一一种方式进行报考,否则,报考数据将会相冲突,导致漏报、错报或者报考数据不成功。
鉴于以上情况,参照省往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现将我院离校生(2011级、2012级)2015年10月份的统考课程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院离校生通过http://www.qidaedu.com/login.jsp(奇大教育)网站进行报考。具体的报考课程流程见附件“华师开放学院学生报考使用手册”。离校生在奇大教育网站提交报考信息后,接着按以下步骤完成报考手续:考生先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3室(开放学院教学部,电话85216721)填写报考信息表——>凭报考信息表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6室缴交报考费——>持已缴费的报考信息表回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3室审核,审核完后即完成报考手续。我院会在省自学考试规定的报考期间将报考数据导入省自学考试管理报考系统。
2、此次办理报考手续的,仅限于学院(2011级、2012级)的离校生。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的准考证或者身份证前来报考,如考生本人不方便回校报考,考生可委托他人报考,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准考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委托人签名,并写清楚委托何人前来报考,如出现错报、漏报课程问题,责任自负)前来报考。
3、学生上网http://www.qidaedu.com/login.jsp(奇大教育)报考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1日。
4、学院收费和审核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20)。
5、学生填写报考信息表和学院审核报考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3室。
6、学院收费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6室。
7、收费标准:每科次37元。
特此通知
开放学院教学部
2015年6月8日
附件2:关于调整2015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方式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