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费方式、时间
为提高交费工作效率,简化入学交费手续,减少学生携带现金的风险,学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收)制,学校财务处对学费不再收取现金。
广东省学生必须在2016年1月12日至3月29日期间前往本省范围内(除深圳市外)的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建行营业网点索取《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见附件),用正楷字准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储蓄卡或现金交费均可,免交手续费。
二、交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2016年2014级、2015级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仍按第一学年的收费标准收缴。
三、注册、票据领取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交费注册制。学校财务处根据银行收到的学费为学生开具交费收据,交由各院系负责函授、业余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务员发放给缴费学生。学生凭此收据办理学年注册手续。缴费收据是学生已交纳费用的有效凭证,教务员应确保发放至学生手中。学生应妥善保存缴费收据,遗失不补、不提供查询和开具缴费证明。学生在办理各项减、退费用时须凭交费收据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学生应认真执行学校缴费的有关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银行代收费工作。如不按规定缴费而造成不能按时注册,并引起其它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负。办理建设银行交费过程中,如有建设银行的营业员以不正当理由推搪而不受理该项业务,请拔打:95533进行投诉。有关缴交学费的事项可拨打电话020—85210892咨询。未缴费、注册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条例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不予参加听课及考试。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附件:
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填写样式
中国建设银行 代 收 费 凭 证
年 月 日
客户填写 | 收 费 名 称 | 用 户 号 | 交 款 人 | 交款金额 | 业 务 员 |
0002300013 | 身份证号码 | 学生姓名 | 学费金额 | ||
银行填写 |
记帐员: 复核员: 缴款人签名确认:
注:“收费名称”中的“0002300013”是华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的学费代码,成人教育学生均填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