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继教[2016]11号
关于做好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7月相沟通办学
各专业“委考”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相沟通合作办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考试院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有关工作安排,相沟通班的学生须由主考院校进行统一报考,为更好地完成我校相沟通班2016年7月的委考工作,现将我校2016年7月相沟通办学各专业“委考”课程考试考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沟通办学各专业“委考”课程考试时间
我校相沟通办学各专业所有“委考”课程拟安排在2016年7月9—10日(周六、周日)进行。
二、相沟通办学各专业“委考”课程考试考务流程
1、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在我校考试安排给出后的规定时间内(2016年5月10日-5月29日),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安排和考试安排(见附件),在“奇大管理平台”上进行报考、审核、缴费登记(报考程序与以前相同),并生成各专业各门“委考”课程的学生考试名单提交给我院。
2、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在提交学生考试名册后一周左右(2016年6月3日前),根据“奇大管理平台”各门“委考”课程报考统计人数,及时缴交我校部分报考费用。根据“粤财综[2008]136号”文件精神,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收取学生报考费37元/科,该款项采取“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以考养考”的使用原则,其中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留20元(用于考场安排、监考、巡考员用餐及评卷登分等费用),交华南师范大学17元(用于命题、印卷、各考点领卷回卷人员工作补贴、巡考费等费用)。我校将严格按照报考费缴交清单安排考试,并以院校为单位,在6月3日前不交报考费用或缴交报考费不全的院校将不安排当次各专业所有“委考”课程的考试,请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遵照执行。
注意:请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将应缴的费用汇入华南师范大学账号,即收款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3602008109000326883,并务必在汇款单摘要栏填写“××院校201×年×月相沟通委考费”,且立即将银行交回的“客户留存”(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杜诗华收;电话:020—85211275,传真号码:020—85215862,邮政编码:510631。
3、我校根据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在“奇大管理平台”提交的数据,下载各专业“委考”课程报考数据,在核对报考费已经缴清的情况下,安排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相关数据(含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和考试名单)报送给省考办备案。
4、我校根据考试计划和各院校报考数据,做好统一命题、统一印卷等相关考试考务工作,并指导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做好考场布置、监考员聘请等工作。
5、我校向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委考”课程考点派遣巡考工作人员,进行考试考务和考风考纪的监督与巡视工作。
6、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配合省巡视组和我校巡视组进行考试巡视工作,做好试卷发放和回收工作。
7、“委考”课程评卷登分工作由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负责,各合作单位在完成评卷登分工作后一周内(最迟2016年9月16日)将答卷及成绩册(加盖公章)送至我校留存。
以上通知,请各相沟通办学合作单位遵照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六年五月十日
2016年7月华南师范大学相沟通办学各专业委考课程使用教材及考试安排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