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自考办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登记
进行前置学历登记信息情况的说明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前置学历信息及学历认证信息。前置学历认证报告包括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一、关于学历认证信息的填写
(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选择此方式填写的考生,需登录学信网,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12位的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注意:1.请选择“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勿选择“学籍在线验证”;
2.毕业专业等相关信息须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信息完全一致。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选择此方式填写的考生,可前往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电话:020-37626800)办理学历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后,考生须严格按照该报告内容认真、正确填写每一项认证信息。
(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选择此方式填写的考生,须根据该认证书的有关信息,选择对应类别填写。
(四)自考“专本同办”
同时申请办理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使用办理本科毕业的准考证号登录自考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指引正确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尤其是申请办理专科毕业证的准考证号、专科专业等须保持一致性。
注意:专科和本科的毕业预测结果是“专本同办”类别的审核依据。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提交省考办)。
注意:此类考生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日前、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日前登录自考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二、关于前置学历审核状态的说明
1.省初审属实:表示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复审。
2.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考生可以申请办理毕业。
3.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态下,考生可以修改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系统,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看不通过的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态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
4.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内容。
5.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
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