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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承担自学考试主考专业建设任务二级学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09:15:58           人气: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自考委《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文件通知,我省将从20191月起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对原开考专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教职成厅[2018]1号)进行归并,停考部分已开考专业,重新确定现有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

《通知》指出,主考学校必须承担主考专业建设任务。包括:1、承担主考专业设置论证、课程设置及调整、教材选用及更新、考试大纲编写及修订等;2、承担主考专业相关课程的命题和审题工作;3、承担主考专业课程考试评卷工作;4、承担主考专业社会考生的实践课程考核(含论文)工作。

为做好自学考试我校主考专业建设相关工作,明确主考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相关权责义务,现将承担高等考试自学考试我校主考专业建设任务的二级学院名单予以公布,请相互知照。


附 自学考试华师主考专业建设任务分配表.xlsx

 

 

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