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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学院关于办理2018年12月毕业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08:50:22           人气:
 

开放学院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通知,自考生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login/login.jsp)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毕业审核有关工作,详细的操作说明请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页面查看。为使开放学院毕业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18年下半年毕业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负责审核毕业登记材料对象:

    开放学院14级、15级、16级离校生和17级、18级在校生,其他年级的离校生请自行到广东省各地市招考办办理。

    二、学院考生自行上网进行毕业登记时间:

    2018121517

    三、学院集中办理毕业登记初审时间和地点:

    学院(广州校区)初审时间:20181217—18日上午8301130与下午300500

    学院(广州校区)初审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3室(电话:02085216721

    学院(南海校区)初审时间20181217—18日上午9001100与下午230430

     

    学院(南海校区)初审地点:南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04室(电话:0757—86687200)

四、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五、办理毕业登记前期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省自考办查验通过后该准考证号的前置学历信息将长期有效。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式之一进行登记。

1.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2.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同时办理自考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六、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步骤

(一)申请毕业登记

考生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提交毕业登记。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查询密码,若无法找回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广东省各地市招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登记毕业登记。

2)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于当次办理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登记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时,开放学院(广州校区)的考生必须选定“华师开放(公开)”(代号为“0158”)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开放学院(南海校区)的考生必须选定“南海区”(代号为“0605”)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

申请毕业前,考生可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新旧课程顶替,并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如满足毕业条件,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登记。如不满足毕业条件,系统提示不满足的原因。考生如果认为通过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可以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选择顶替重新预测”页面。

考生进入“选择顶替重新预测”页面可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关系,只有当必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选考课顶替关系,只有选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加考课顶替关系。当必考课、选考课、加考课都通过,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登记。

已办毕业、转出外省、被合并到另一准考证号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办理毕业,必须登记转考或免考才能使用。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登记的考生,广州校区的考生打印一式三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南海校区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特别注意:广州校区的考生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在考生类别中要选择“公开学院”。南海校区的考生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在考生类别中要选择“非公开学院”。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并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并在系统安装好PDF软件。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添加修改,再次打印即有内容显示),然后在毕业生登记表背面如实填写本人简历,本人简历请按如下格式填写:申请专科毕业登记请从初中开始填写,申请本科毕业登记请从高中开始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其他内容不用填写。

(二)毕业初审所需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原件验证后退还,考生如丢失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

2(广州校区)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南海校区考生《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3)登记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本科毕业的须加考的英语教育专业还须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登记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我院只是对考生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2)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毕业申请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期办理;

(3)毕业申请的审核结果一般在初审后4个月;

(4)考生毕业申请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或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参照省自考办相关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5)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广东省财税专科(专业代码A020103)等13个停考专业(详见附件2)的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至2018年12月止,请符合这些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尽快办理毕业手续。

 

 

 

附件1: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如有变化,以省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2: 2018年12月后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停考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

20181210

 

 

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

 

1.办理对象: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2.办事依据:应考生需要。

3.办理条件:考生需成功办理当次的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应届毕业生还需确认前置学历信息已属实,方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

4.所需材料: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与办理毕业证的证件一致),《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详见第5点)。

5.特别提示: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上述相关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提交学历证明申请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的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程序:网上申请→省考办审核→出具学历证明→考生本人现场领取学历证明。

7.受理部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8.申请方式:考生登录地址http://www.stegd.edu.cn/zksq,按页面要求输入考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即可申请办理业务。领取地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一楼信访室。

9.交通指南: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请查看地图)。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华师站E出口,或乘坐公交BRT至师大暨大站。

10.申请时间:上半年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7月1日—9月20日;下半年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1月5日—3月20日。

11.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从省考办审核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12.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13.备注:学历证明为重要材料,每周二下午、周五下午(节假日除外),考生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现场领取。

      联系电话: 89338633(办公时间)

 

 

 

 

 

 

 

2018年12月后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停考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1

A020103

财税

专科

2

A040115

英语教育

专科

3

A040124

义务教育

专科

4

A050316

广播电视编导

专科

5

A050407

音乐教育

专科

6

A080604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科

7

A090620

畜牧兽医与管理

专科

8

A100704

社区护理学

专科

9

B040125

义务教育

本科

10

B070202

物理教育

本科

11

B090617

乡镇企业管理

本科

12

B100705

社区护理学

本科

13

C050308

新闻学

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