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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15:12:55           人气:
 

华师继教[2019] 10

关于追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四条 “学生每学年必须按规定时间和流程缴交学费,每学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注册手续。未缴交学费和注册的学生视为不在籍学生,不得参加听课和实验、实习、考核等教学活动。因故不能如期缴交学费和注册者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请假逾期或未经请假逾期半个月者,均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就追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工作,安排如下:

   1.我院学历部按教务系统数据,整理出欠费学生的名单(详见附件);

   2.我校将在520日至610开通财务统一收费平台,提供补缴通道;

   3.补缴时间截止后仍欠费的学员,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4.请各单位按附件的名单,通知落实学费补缴事宜,并配合办理后续的自动退学手续。

   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我院学历教育部、院办财务人员沟通咨询。

 

附:成人学历教育欠费学员名单(情况截止至515日,按学院分发)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2019513    

 

注:为保护隐私,欠费学员名单我们仅分发给各教学单位,不在网站上公布,各位学员可自行打开我院网站的“成人学生查询系统”http://cce.scnu.edu.cn/webapp/ ,用学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查看本人的缴费信息。

如有欠费,请进入我校统一收费平台http://pay.scnu.edu.cn/pay.html,用学号和姓名登陆补缴费(补缴费后,学员只要看到收费平台有缴费成功的提示即可,“成人学生查询系统”的数据可能要2-3个工作日后才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