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15:12:55 人气:
华师继教[2019] 10 号
关于追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四条 “学生每学年必须按规定时间和流程缴交学费,每学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注册手续。未缴交学费和注册的学生视为不在籍学生,不得参加听课和实验、实习、考核等教学活动。因故不能如期缴交学费和注册者须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请假逾期或未经请假逾期半个月者,均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就追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工作,安排如下:
1.我院学历部按教务系统数据,整理出欠费学生的名单(详见附件);
2.我校将在5月20日至6月10日开通财务统一收费平台,提供补缴通道;
3.补缴时间截止后仍欠费的学员,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4.请各单位按附件的名单,通知落实学费补缴事宜,并配合办理后续的自动退学手续。
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我院学历教育部、院办财务人员沟通咨询。
附:成人学历教育欠费学员名单(情况截止至5月15日,按学院分发)
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
2019年5月13日
注:为保护隐私,欠费学员名单我们仅分发给各教学单位,不在网站上公布,各位学员可自行打开我院网站的“成人学生查询系统”http://cce.scnu.edu.cn/webapp/ ,用学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查看本人的缴费信息。
如有欠费,请进入我校统一收费平台http://pay.scnu.edu.cn/pay.html,用学号和姓名登陆补缴费(补缴费后,学员只要看到收费平台有缴费成功的提示即可,“成人学生查询系统”的数据可能要2-3个工作日后才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