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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版】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20:08:16           人气:
 

华师继教[2020]11号

 

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各有关毕业生: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18]39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今年夏季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类型

 

 

申请条件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函授或业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各类考生)

思想政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品德端正;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外语水平

通过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课程成绩

达到毕业条件;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或以上。

毕业时限

已获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6个月内。

本次申请仅受理2020年1月毕业的成教毕业生。

已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6个月内。

本次申请仅受理2019年12月毕业的自考毕业生。

注:课程平均分计算方法详见我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中有关指南。

二、申请程序

12020519日至526日,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按照附件1《学生端操作手册》指引,登录相应网址进行“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各位毕业生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请务必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准确地填写好各项内容。

2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外,还需完成以下事项: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蓝底彩色,像素为180×240JPG文件)。

  526日前将以下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各相关材料初审部门: a)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 b)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注意,请务必在每张纸质相片后面写上姓名),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c)成绩总表(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d)本科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无需进行上述①②的流程。

3、各教学学院将于68日前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将锁定网上申报资料不能进行修改。各位同学可在6月上旬登陆学位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于612日前向相关教学学院提出申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

材料提交、审校说明:

开放学院学生: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开放学院办统一收集学生材料进行材料审校、分类(按专业)、汇总,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整理并转交相关教学学院。

相沟通、二学历学生:由各合作高职高专院校、本科院校相关部门统一收集学生材料并进行材料审校、分类(按专业)、汇总(附汇总表),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材料快递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家军 ;电话:020-85211275),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整理并转交相关教学学院。

社会考生、独立办班学生:学生将材料直接快递寄至我校各相关教学学院自考办(快递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由各教学学院负责整理汇总。

学生提交的申报纸质材料由相关教学学院存留。

三、工作流程

1、各教学学院教务员及时将本通知有关要求传达到各相关教学点和毕业班学生。(请务必向自考毕业学生说明: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纸质材料必须一致,否则申请无效)。

2519—30日,各相关单位接收自考本科毕业生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368日前,各教学学院教务员在网上完成学位授予初审工作,并到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华师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10室)领取《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

4616日前,各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召开会议,对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投票表决,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成教部。

5622日前,继续教育学院会同各教学学院对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复核、汇总,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67月上旬,各教学学院正式为学生办理成人学士学位证书。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按相关教学学院通知要求,持有效身份证分批到所属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资格由学位申报系统自动初步审核(个别自考学生需人工复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需个人主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自考毕业生)。

2、申报学生的学位授予初审情况由各教学学院教务员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进行操作确认,各教学学院的初审账号由各教学学院教务员向我院申请。

3、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政策及解读,已在我院网站“学士学位专栏”公布,请各教学学院及时转达到相关学生。如上级有最新文件规定,以上级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学生端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各教学学院自考办联系方式汇总表(更新、含自考专业).xls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