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的教学科研机构。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信息技术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信息技术办 负责人 1人。
2.信息技术办 专业技术人员 1人。
二、招聘条件
(一)信息技术办负责人
1.计算机或信息技术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应有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3月1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文字功底。中共党员优先。
3.业务能力较强。两年以上信息技术(或计算机技术)主管工作经历,熟悉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流程,具备办公电脑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管理维护能力。对我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学规律有一定了解。
(二)信息技术办专业技术人员
1.计算机或信息技术类专业,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应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3月1日)。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
3.专业技术扎实。具备关系数据库知识,熟练掌握结构化查询语言(SQL);能在SQL SERVER等关系数据库平台对库、表、触发器、存储过程进行基本处理;能对DBF数据表进行基本处理;能在EXCEL中进行数据计算、统计、比对等处理。具备办公电脑软硬件维护、网络设备基本配置管理维护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
2.报名办法: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或纸质形式快递提交到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应聘材料应包括《继续教育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272;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邮箱:739334162@qq.com。
(二)资格审核
1.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退回提交的应聘材料。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官微予以公示。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三)综合考核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等事宜待资格审核完成后,在学院官网官微公布。
2.综合考核结果及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报告、推荐,经研究确定后在学院官网官微进行公示。
(四)聘用
1.公示期结束,拟聘人员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2.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应根据学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
五、聘期待遇
1.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等规定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和专业技术等级,由招聘工作小组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推荐,经讨论研究确定。
3.聘用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构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4.聘用人员福利参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聘期内可凭办理的校园一卡通在学校食堂自费用餐,住房自行解决。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满足本公告所列招聘岗位条件的具体要求,所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
2.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1日